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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事业单位人员***-鼓励事业单位人员***政策

huangp1489huangp1489时间2025-01-22 17:18:18分类兼职浏览3
导读:事业上班人员可以兼职本单位相关的职业吗,算违法吗?事业编制可以兼职吗?大家聊聊事业单位的可以做兼职律师吗?事业单位是否禁止从事第二职业或者到外面兼职?具体是哪条哪款?事业上班人员可以兼职本单位相关的职业吗,算违法吗?完全可以呀,兼职可以有很多种,不影响工作,不做违法违规的事就可以,不高调宣扬就可以比如说炒股你只……...
  1. 事业上班人员可以兼职本单位相关的职业吗,算违法吗?
  2. 事业编制可以兼职吗?
  3. 大家聊聊事业单位的可以做兼职律师吗?
  4. 事业单位是否禁止从事第二职业或者到外面兼职?具体是哪条哪款?

事业上班人员可以兼职单位相关的职业吗,算违法吗?

完全可以呀,***可以有很多种,不影响工作,不做违法违规的事就可以,不高调宣扬就可以比如说炒股你只要不在上班炒股比如事业编的大学老师在外面当法律顾问律师比如说我们知乎上很多医生,讲公开课,这也是***啊比如说小学的音乐美术老师(语文数学英语这些不可以)在外面开辅导班而且国家鼓励事业单位人员保留编制创业

事业编制可以***吗?

  不领取报酬的情况下,不在工作时间内,原则上可以***,但是要向单位报备一下。

  看第六项。

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兼职-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兼职政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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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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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大家聊聊事业单位的可以做***律师吗?

完全可以呀,***可以有很多种,不影响工作,不做违法违规的事就可以,不高调宣扬就可以 比如说炒股你只要不在上班炒股 比如事业编的大学老师在外面当法律顾问当律师 比如说我们上很多医生,讲公开课,这也是***啊 比如说小学的音乐美术老师(语文数学英语这些不可以)在外面开辅导班 而且国家鼓励事业单位人员保留编制创业

事业单位是否禁止从事第二职业或者到外面***?具体是哪条哪款?

事业单位不禁止从事第二职业或者外面***,而是鼓励事业单位人员高岗创业。人社部2017年出台的(人社部规〔2017〕4号)文和2019年出台的(人社部发〔2019〕137号)文的精神,主要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未提及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和工勤技能岗人员。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一般是不允许***或在职创办企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因此,如果地方单位有这个政策规定,一定要保存好单位同意的依据,以免被处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外面***或者创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是明确了的。具体内容如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精神中也进行了明确,但是里面涉及的一些概念是有疑问的,通常来说,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范围应该是单层中层管理以上人员,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很多地方直接严到低,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同样禁止。

现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上,也是普遍禁止在职人员***赚取报酬的。

01情况变化

目前为了激发事业单位人才活力,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创业,人社部先后于2017、2019年发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迎来了春风

当然,目前的鼓励对象主要是高级专业人才、科研人才。因为他们手里有项目,通过项目可以带动经济的发展。为了让他们赚钱没有后顾之忧,从而解决就业和科技创新的问题,所以人社部出台相应政策,保留他们的编制,一般给一个期限,一旦创业失败可以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针对人社部的文件,昆明市结合自身情况已经率先进行了探索,出台了《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第二职业暂行规定》。他们的文件涉及人员范围更广,不仅专业技术岗位纳入其中,几乎事业单位所有岗位都可以。从这个方面讲,他们率先让搞“副业”走上了合法化、规范化的道路。

这些文件的出台,为下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带来了生机,一方面可以增强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让体制内高端人才带动和引领科技发展。

02存在的隐患。

鼓励事业单位***或创业确实是一项好政策,但是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有些问题却是要注意的。

1、是否会影响本职工作。***确实比较赚钱,举个例子,如果公办老师进一步放开***规定,那么在没有法律制约的基础上,基于人都是趋利的本性,老师肯定会把更多地精力用在课外补习上,会带来很多问题。一是老师本职课上投入精力减少,二是教育平等会受到更大的挑战,三是穷人家的孩子会更容易被歧视。医生等其他事业单位群体***也是一样的。

2、是否更容易引发矛盾。如果鼓励在职人员广泛***,我觉得会产生很多矛盾,比如单位在人员管理上,难免出现更多地矛盾冲突,不利于单位团结稳定。

3、存在的法律风险。***本来是个人行为,但是毕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是公家的,如果出现问题,最后承担风险的人员很有可能会让单位买单。比如,医生在外面***,不小心出现医疗事故,这时候老百姓大概率会找到单位去申诉,而且一旦***,单位大概率也会承担相应后果。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但是足以说明,确实是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的。

总结

鼓励事业单位部分人员***创业,对于个人和国家确实有很大的好处,但是在人员的把控上我觉得还是要严格,尤其对于医生和老师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上,一定要慎之又慎,因为这两个行业是直接接触群众的,一旦管理不善,很容易引发矛盾问题,对公职人员形象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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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是否禁止从事第二职业或者到外面***?具体是哪条哪款?

公务员法禁止第二职业,那么事业单位有不允许从事第二职业或者到外面***?具体是哪个文件规定?

事业人员和公务员一样,属于“公职人员”,都是禁止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获得生产经营性收益的。因而事业人员想要在外面***取酬,同样是不可以的。具体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事业人员要想从事第二职业,有两条路:一条是单位允许,比如下属有企业,或者有相关企业,需要派人去***,担任一把手,或者是专业技术指导、财会人员,或者是监督人员。这种情况下,事业人员在企业***的,必须是征得原单位同意,或者是原单位指派。要想在企业取酬,同样需要原单位同意,并且不能领双薪:要想领企业的工资,就不能领原单位的;要想领原单位的,就不能领企业的。获得的薪酬,必须如实向组织汇报。

第二条路是离岗创业,可以向主管单位申请离岗企业,一般是两到三年,期间在原单位留职停薪,不领工资。到期后如果想回原单位,可以重新安排岗位,原来的职级、职称等级不变,职称需要重新聘。如果到期不想回来,可以办理辞职手续。

当然,第三条路,就是直接辞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比如申请专利、技术创新等方式,获得正当收益。现在,如果确因家庭困难,也可以从事一些体力活动,不保证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在如实汇报的情况下,为家庭解决经济负担。现在实行人性化管理,也是可以的。但是,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活动,比如教培,肯定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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