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本地工厂招聘-原阳本地工厂招聘信息
如何看待「孕妇应聘教师岗位总成绩第一,未做胸透被拒录用案」开庭,教体局称不予录用合情合法,未侵害权益?
规则既然制定了,就应当遵守。平原文教局不是针对孕妇不招聘,而是针对没有做检查而不招聘,文章标题本身就带有博眼球的色彩。在我们每天抱怨不公平不平等的同时为什么还有人要挑战公平破坏平等?如果真的录取了此人,是不是对流产的那位就不公平了?
我觉得用人单位以体检不合格拒绝录取没有问题。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每个人都应该遵守规则。当初发布招考信息的时候肯定也对体检提出了要求。唯一的问题就是招考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女性怀孕的问题,我不知道如果在招考信息中明确怀孕不能参加考试,会不会侵犯女性权利,但是单纯从工作讲,怀孕女性上班后直接就面临休***了,这是学校和学生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这东西吧,一方面不应该对孕妇区别对待,但另一方面,用人单位是因为缺人才招的,如果招过来就休产***,貌似也不太合适
我觉得一位网友的建议很好,就是应该由国家买单,孕妇不管在职也好,无业也好,国家应该给与政策和经济支持,而不是由某个单位或者企业买单,讲道理,生孩子并不能给单位和企业带来什么好处,而是给国家做贡献,理应由国家买单
如果说招生简章上没有这个说明,那么肯定是不合规不合法的,但是如果简章上明文规定,在规定时间未完成体检不予录取这个规定,那么教体局做的合规合法。
每个地方招生简章不一样,报考时候需要认真看简章,有的地方因为是急缺岗位,所以急需老师上岗,你未按规定时间体检,学校也不能肯定你体检到底有没有问题,也不能担风险让你去上岗。
所以别怨天尤人了,自己没看好!
看了这个事情的整个经过,小晴当时比试第二,面试第一的好成绩,但是卡就卡在了体检上面,因为自己怀孕,不能做胸透,而招聘单位因为按照规定,觉得对方因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体检,应该按照不合格来办的,所以没有录取她,中间就产生了矛盾。
从这名孕妇的角度来看,争取自己的权益没有错,毕竟有时候机会一旦错过了就有可能错过一辈子。
对于小晴来说笔试第二,面试第一,可以说是非常优秀的,在平时也没少努力,对于她来说如果能力不行没被录取也就罢了,但是却因为一个没有完成体检而没录取,自己感到委屈,也是人之常理,所以想要争取一个机会,这没有错,毕竟人生能有几个这样的招聘机会,很有可能错过了就错过一辈子了,放在谁身上谁心里也不舒服。
其实在现实当中,有很多这样的事情,女子因为生育放弃了很多,即使是工作还在,生完孩子后却处处受难的也不是个例,而用人单位因为自身的考虑,却不希望招聘一个这样的人,所以女子或明或暗的都受到过一定的阻力,其实这是对他们的不公平,法律给予保护是应该的。
从招聘单位的角度来看,按流程进行招聘也没有错,错的是招聘流程有一定的漏洞,没有考虑全面。
对于招聘单位来说,他们的招聘工作是有漏洞的,小晴说她之后的孕妇被录取了,那同样是孕妇,别人能录取,为什么她不能录取呢,说明他们的标准前后不一,而据她说的当时咨询了一名工作人员,当时表示没有什么事情,小晴才放心的没有做的,而这一切属实的话,那就是他们的内部管理有问题。
在我看来,即使是招聘单位在这之前的时候,在招聘单位上注明“孕妇不得报考或者录取”也是不妥的,因为一旦注明,那么就将歧视女性就落到实处了,他们应该在招聘前就应该考虑清楚,考虑到孕妇在体检当中不能做胸透时应该怎么办,应该给出个明文规定,大家都按照这个规定来,这样谁也说不了什么。
事情到了这一部,其实更不利的应该是小晴,毕竟自己把招聘单位给告了,即使将来能够被录取,将来的前途也堪忧,但是小晴不得不争取,希望大家能够多给些理解,不要觉得她是为了占便宜,毕竟谁家还没有个怀孕的人,她们已经因为生育付出了很多,如果大家再绯言绯语,那就真成了歧视怀孕者了。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51chaozhi.com/post/6114.html